一項價值857.9億越南盾的垃圾處理計畫,其中近450億越南盾來自中央預算資金,曾被寄予厚望,期望能協助解決香平地區的環境問題。然而,根據警方公布的資訊,此事如今卻轉向了另一個問題:被委派管理公帑之人的責任。順化市投資建設與都市發展專案管理委員會主任哈春後,已被起訴並遭羈押,罪名是「因失職導致嚴重後果」。

值得注意的是,該計畫早在2017年便已獲批,預計於2018至2020年間實施。根據初步調查,執行過程中被指存在一系列問題:提案缺乏可行性、承包商遴選過程有違規之處,導致預算浪費與損失。說得尖銳一點,資金雖是撥來處理垃圾的,但若指控屬實,實施過程本身卻可能製造出另一種「垃圾」:藏在專案檔案中的違規行為。
這起事件並不僅止於個人。順化市警方正擴大調查專案管理委員會成員及相關承包商的責任。公眾所期待的,並非那些耳熟能詳的「嚴懲」口號,而是具體的答案:857.9億越南盾究竟如何被運用、違規行為始於何處,以及究竟該由誰承擔最終責任?因為預算資金並非無主之財;而管理職位也絕非能永遠遮掩責任的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