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国度是不需要此委那会来打击腐败,只需在法律条款当中制定有关贪污、贿赂的惩罚条例即可,法律一旦得到通过即可生效,国家职能机构将根据法律的条款处理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而无需如越共政权那样设立诸多反腐机构。民主国家的官员只需要接受几千美元的礼金就被定性为贪污,法律即可制裁。
越共为了反腐败而推出诸多道德榜样,如胡志明的德行,以便党员学习其“廉洁”之心,而组织这些学习活动的经费是出自民众的纳税金。但培训的结果是根本没有所谓的廉洁官员,只有未被揭露的贪官。此即阮富仲领导下的越共腐败官员的根本性原因。
2016年3月4日,越共司法部组织的《反腐败法》实施十年总结大会上,越共反腐局及政府监察部主任范仲达(Pham Trong Dat)当时即表示“反腐败有可能我们会先死!” 此一发言引起网络媒体的哗然,但从他们内部来看,此一说法有真实性的一面。
越共反腐败已经到了无法反腐的结局,反腐败力量假设在级别上处于被反腐败力量之下,那么反腐败力量是最先遭到“扼杀”。所以就会出现反腐力量与被反腐力量达成共识以推出,瞒天过海的结论,最终反腐力量被腐化,被反腐力量安然无恙。
2014年,阮富仲(Nguyen Phu Trong)承认越共在反腐败机构中亦进行反腐败工作。 越共领导常以谎言实行愚民政策,但阮富仲此言却道出了实话,也是自我承认腐败是越共无法根治的疥疮。
此前官员贪污近百亿越盾即被定性为巨大案件,而现在官员贪污上百万亿越盾。以前越共干部配有一辆好摩托车就算是有钱,而现在坊、社基层官员拥有几部豪车已是司空见惯。但其对外宣布的月薪收入却难以为继基本的生活。
阮富仲推出反腐之炉已有10年,但反腐案例却越来越多,贪污绝款越查越惊心动地。如今官员贪污巨额财却可以视为小腐。已经落马的前河内市委书记阮德终(Nguyen Duc Chung)从官多年,被捕出庭受审判时,用250亿越盾收买法官以叛其3年有期徒刑。 不知此人何来如此绝大钱财? 不是贪污腐败,钱又从何而来?
越共从中央到地方,买官卖官已然司空见惯,如国会代表周氏秋银(Chau Thi Thu Ngan)花费高达300亿越盾买下无实权的国会代表席位。 可以想见那些有实权及可以干预国家政策,特别是招商竞标的职位,不知此一职位是以何种巨价买卖?
权力与金钱互换,有钱即可买到官位,因而越共不可能有所谓廉洁官员,包括阮富仲本人。这些官员每日愈贪,不停地贪污国家财产,并未害怕阮富仲所谓的“反腐之炉”,即便阮富仲的反腐之手追查到这些贪官,他们所贪污的资产已足够其几代子孙之用。
阮富仲的反腐被喻为“挠皮之痒”,根本不能根除越共官员的贪腐,其根源归根结底是越共的政治体制造成层层腐败,所以阮富仲的反腐败只是清理表层的污点。只要越共仍以独裁进行统治,越南就会被这些贪腐官员所蚕食直至崩溃。越共体制给越南人民造成的摧残是不可估量的。
编译(Biên dịch):阮潢(Nguyễn Hoà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