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还是“贪腐”,越共总书记阮富仲到底要干什么?

2016年,越共召开十二大后,总书记阮富仲发起烧“反腐”炉行动。直到现在,阮富仲的“反腐”炉,还是烧个没完没了,引起舆论质疑:到底“反腐”、“贪腐”,哪个才是越共的大政? 12月11日《政府报》网络版报道,“越南一场伟大的审判:38名被告将于2024年1月3日受审”。 消息称,河内人民法院决定,于2024年1月3日,对越亚工艺股份公司涉嫌贪腐一案,涉及两名前部长,及36名被告案件进行一审,牵连部门有医疗部及科技部, 预计审判取证为20天。 据此,所有与越亚公司有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有关人员均被传唤至法庭。本案审判委员会由5人组成,法官2名,陪审员3名。陈南河(Trần Nam Hà)为法庭主审。 长期以来,越共党及国家机关的腐败问题是越南社会非常突出的社会现象,正如前国家副主席阮氏春公开披露的那样,越共官员及有关公职人员“不贪腐,如何活”的情况是真实存在的。 有很多证据证明此类社会现象,如工资难以维持生计,或者“不腐败”的官员如何养家糊口,但实际上,这些理由很难令人信服。社会学专家表示,越共贪腐的主要原因是监督机制失效。任何腐败现象,从最高领导到地方各级官员,都存在背后的保护伞。值得注意的是,许多腐败的高级领导人尽管被发现已久,但仍未受到起诉。舆论认为,越贡总书记的包容、包庇是最根本的原因。 腐败,简单理解就是为了个人或亲属利益而窃取国有资产的行为。但腐败不仅仅是窃取公共财产和金钱的行为,是现在的问题是,越共干部利用自己的职位、权力谋取私利的腐败致使当今越共体制内许多素质低,能力低,人品低,学识低的人却能身居高位。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将数以万计的这种人推上了领导岗位呢?或许越共总书记才是贪腐的根本因素。全球反腐败大势必须采用“法治、司法独立、新闻自由、民间力量参与监督”的措施才可能见到成效。 越共总书记是反腐的最高负责人,然而越南社会的腐败却越反越贪的现象及案件愈加复杂,总书记所发挥的反腐机制及功能似乎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反而在滋养腐败的问题上,总书记的角色却异常明显。最近审理备受瞩目的案件,如新冠疫情期间的“解救”航班;还是即将开庭审理的越亚公司案件,公安部的调查结论都是故意掩盖受贿金额。根据初步证词,越亚公司潘国越为官员花费了8000亿越盾,但调查结论却被缩减为只有1060亿越盾,近7000亿越盾金额在哪个环节上消失? 越亚公司的80%股份持有者是何许人也?为何至今公安部仍然公布?”这与阮富仲和越共政治局的内部有什么关系?所有公众疑问,或许只有阮富仲可以回答。 前医疗部长朱玉英(Chu Ngọc Anh)收受潘国越送来的20万美元“礼物”,但公安部认定他没有犯“受贿罪”,这表明越共的反腐是有选择性的,也说明越共领导人只是利用反腐败的机会,在党内肃清异己份子,以巩固既得利益者的政治权利,而阮富仲即是这一既得利益集团的首脑之一。 茶媚(Trà My) – Thoibao.de
经济增长与腐败并存的悖论威胁越共政权的生存

1986年以来,越南实行革新政策(Doi Moi),经济在近30年的时间里快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率超过7%,但同时全国严重的系统性腐败威胁着共产党的执政。这就是当改革政策朝着维护共产党政权、通过经济向市场转型促进增长的方向进行时,令领导层“头疼”的悖论。 滥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腐败长期以来被认为是每个国家的普遍问题,经济上的腐败阻碍社会经济的增长,政治上的腐败破坏治理机制。也就是说,贪污腐败、资源配置不合理引起抑制经济增长、贫富分化、贫困陷阱和投资风险互有相连。 然而,像中国和越南这样的共产党执政的国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现实却呈现出一个悖论:尽管腐败问题普遍存在,但经济仍持续增长吗? 这种悖论反映了私营企业与政权之间复杂的“双赢”关系。企业需要鼓励作为发展的动力,而极权主义的共产党政权需要增长来确保其合法性。共党公有制及其国有国有企业逐渐失去了在经济中的主导作用,无法适应自由化、私有化和股份化的政策而导致经营亏损,以及经济政策的错误也导致国有企业接连破产,典型的例子是2000年代初期,越南Vinashin海事工业集团因经营不善而造成严重的亏损。私营企业逐渐取而代之,当市场要求大大小小个体工商户的民营企业都向政府官员索要“特权”时,营商环境、法律制度、政策执行却显得过于“紧缩”。 开放的经营环境使得私营企业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资本主义经营方式逐渐盛行,这种关系实质上被称为裙带资本。共产党政权被迫与资本主义“交好”。 这是民族资本主义兴起的时期,金融家更加熟练地操纵政权,利用论坛或做慈善工作的机会,建立信誉并与各级官员建立深厚的关系,通过贿赂“分享”利润。作为回报,他们可以“很便利”地做生意。 最近上诉审理的越南国际进步公司(AIC集团)案件就是一个确凿的证据。 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对立意识形态及两种价值体系之间的矛盾迟早会爆发,腐败贪官权力的内在风险威胁着集权政权的生存。众所周知,2010年代初的越南“法庭”是党的团结破裂,发展成两派的最明显表现。直接管理经济得政府被认为是腐败的根源。体制不稳定、社会动荡,经济增速波动下行。 我想提一下密歇根大学Yuen Yuen Ang博士的书《中国镀金时代:经济繁荣与腐败猖獗的悖论》,2000 年由剑桥大学出版社。本研究概括了中国腐败的四种形式。 一、盗窃:政治精英贪污或挪用大量公款; 二、小偷小摸:盗窃、滥用公款或者向低级官员勒索钱财的行为;第三,“贿赂”:企业或公民向官员支付小额贿赂,以克服法律和制度障碍;第四,获取金钱:商界向特权官员“回扣”的“奖励”。作者指出,自2012年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上台以来,试图通过“打老虎、打苍蝇”的运动来反腐败,但只有前三种腐败是成功的,而第四种,用钱接近官员仍然屡见不鲜。习近平被迫重建旧的极权主义模式,其政策不仅在压制自由,同时在政治体系中重组干部,而且还镇压像阿里巴巴这样“无组织”的资本家,其政策在社会上也扼杀了民主及经济增长。 洪元元博士在这项研究中证明,上述悖论在中国也不例外,甚至与19世纪美国资本主义的“黄金时代”有相似之处:新兴富人与政府相互勾结导致财富不平等,最终这种腐败的内在风险引发了1893年的危机,迫使美国进行改革并实现进步时代(1890-1920)。 显然,书中传达的信息不仅提供了对腐败更深入、更透彻的认识,在缺乏必要的突破性解决方案来打击腐败的情况下可能出现的危机。 作为一个政治体制和发展模式与中国相似的国家,2012年越南在成立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即使在动荡的十年里,也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由于中央集权性质,腐败是由绝对权力的腐败造成的,反腐败尚未达到预期的效果。越南面临着促进增长和反腐败的双重挑战,引起政权领导人和公众的“担忧”,质疑反腐败的前景和有效性,腐败不杜绝,政权如何维持?
中饱私囊,“工人阶级”之党露奸相

近日,胡志明市税务局向宝源(PouYuen)公司的失业工人征收10%税款,引起了网络媒体的一片哗然。 如果征收10%的收入,按照总额超过 2750亿越盾计算,以及275亿越盾。 那么宝源公司的职工既丢了饭碗,又要为党和国家赔缴纳税款。 越南共产党是自称为“工人阶级的党”的谎言不攻自破。 为了解释这一不合理的税收行为,《劳动报》发表了一篇文章,内容是“10% 是将对 2750 亿盾的工人遣散费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宝源公司的10% 税率与对彩票奖金征收的税率相同。” 他们比较了这项征税以及对彩票中奖者的征税。然而这种解释并不讨好。 对彩票中奖者征收的是个人所得税。 中奖者的收入非常可观,数额可高达数十亿盾,而大多数劳动者的补贴不到1000万盾。根据越南国家税务法的规定,每月收入超过1100万盾且没有赡养其他人之责的公民才需要纳税。如果有赡养人员为1人,那么收入每月收入超过1540万越盾赡养 2人且每月收入超过 1980万越盾,赡养3人且每收入超过 2420万越南盾,赡养4人且每月收入超过 2860万越盾才能征税。 因此,胡志明市税务局将2800名工人的津贴,全部按照征收2750亿越南盾的税收属于带有诱导性违法行为,他们辩称“对2750亿越南盾的10%征税类似于向彩票中奖者征税”。 中彩是个人的钱,2750亿是一个群体的钱,包括2800个失业者。概念完全不同。失业者领取尚未征税的福利,而“工人阶级党”为何要抢他们的钱? 这笔款项只是“临时征收”。 事实上,如果他们是想私吞。为什么是临时征收?因为工人要退税时,要提供很多复杂的文件。 同时,工人们不理解复杂的文书工作。 况且工人领了500万盾的补贴,却被缴纳了50万,还被罚得如此严重,很多工人只能放弃被强制缴纳的10%。 “工人阶级党”通过征税10%的手段剥削工人的合法收益已不是什么新鲜事。2020年7月,因为COVID-19疫情,宝源公司也不得不与2800多名工人解除劳动合同。宝源公司还为失去工作的工人提供福利,他们也需要为这项津贴缴纳所得税。然而,当时社会舆论并没有为而发声,胡志明市税务局也未收到这笔款项,至今也没有得到退款。如果社会舆论不造势,这笔钱将不知所踪。 民众目睹官员的房子会想到什么? 一栋栋拔地而起的且富丽堂皇的小别墅,其价值相当于这些官员工作一百年的工资,甚至是更长时间。 他们的私家车的价值相当于他们十年的工资。他们送孩子出国留学,每年的费用也相当于他们10年的工资。他们吃一顿镶金牛肉相当于他们三个月的工资等等,还有一些是看不见的个人财产,如同冰山的一角。 所有这些官员的资产都来自工人阶的血汗钱,却随时被“工人阶级党”利用。这就是越南执政党的剥削本质。 大孝(Đại Hiếu)– 时报综合(Thoibao.de)tổng hợp-译文(bản dịch)–阮潢(Nguyễn Hoàng)